找回密碼 或 安全提問
 註冊
|註冊|登錄

伊莉討論區

搜索
請尊重及感激所有版主付出和奉獻尊貴會員無限使用任何功能尊貴會員無限看帖不用回覆
office鬼父旬果高中gd按摩
魂斗羅光速地平線2664723柯南g世代 火ペイズの

休閒聊天興趣交流學術文化旅遊交流飲食交流家庭事務PC GAMETV GAME
熱門線上其他線上感情感性寵物交流家族門派動漫交流貼圖分享BL/GL
音樂世界影視娛樂女性頻道潮流資訊BT下載區GB下載區下載分享短片
電腦資訊數碼產品手機交流交易廣場網站事務長篇小說體育運動時事經濟
上班一族博彩娛樂

[繁]怪獸八號02-

[繁]戰隊大失格03-

[繁]從Lv2開始開外掛

[繁]迷宮飯17-

[繁]怪人的沙拉碗04-

【高清繁】✡ 霹靂英
時事討論明星新聞討論有趣新聞企業家管理交流金融財經、投資交流房地產討論股票討論基金保險
外幣投資租屋資訊環境保護問題探討食物衛生及用品安全軍事討論
查看: 853|回復: 5
打印上一主題下一主題

夯/恩愛夫妻成怨偶 隔空叫囂狂傷另一半[複製鏈接]

Rank: 1

帖子
1588
積分
136 點
潛水值
78342 米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5-30 12:54 PM|只看該作者|倒序瀏覽
如果發覺自己無法使用一些功能或出現問題,請按重新整理一次,並待所有網頁內容完全載入後5秒才進行操作。
在娛樂圈中似乎沒有天長地久的童話故事,雖然當初很多對藝人情侶恩愛的步入禮堂,但最後鬧到天崩地裂、惡言相向的夫妻可不少,從最近的傅天穎與陳子強、邵昕與婷婷等多對夫妻失和的案例看來,與其鬧到最後被虧是「驚世夫妻」,不如做「勝女/勝男」來的輕鬆。
剪不斷理還亂 傅天穎不願離婚
藝人傅天穎與老公陳子強結婚至今4年多,她日前被目擊與一名男房仲過從甚密,一週內約會對方3次,房仲男也貼心玩起溫馨接送情,兩人甚至乘坐同一車輛到新店隱密山區幽會,被外界認為她在搞婚外情。
...
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分享分享0收藏收藏0支持支持0
分享使你變得更實在,可以使其他人感到快樂,分享是我們的動力。今天就來分享你的資訊、圖片或檔案吧。

使用道具檢舉

帖子
1858
積分
1 點
潛水值
19003 米
頭香
發表於 2012-5-31 07:02 AM|只看該作者

使用道具檢舉

一夜之秋 該用戶已被刪除
3
發表於 2012-5-31 02:08 PM|只看該作者
若有安裝色情守門員,可用無界、自由門等軟件瀏覽伊莉。或使用以下網址瀏覽伊莉: http://www.eyny.com:81/index.php
歹戲拖棚 趕緊結束這場鬧劇吧 看了都想吐說!!
回覆中加入附件並不會使你增加積分,請使用主題方式發佈附件。

使用道具檢舉

  初級幼兒生(0/30)

雙劍殺手

帖子
428
積分
0 點
潛水值
18446 米
4
發表於 2012-5-31 03:15 PM|只看該作者
若對尊貴或贊助會員有任何疑問,歡迎向我們查詢。我們的即時通或MSN: admin@eyny.com
劈腿才是離婚的主要原因
很多人都是管不著下半身才出事
只不過是男的比女的多一點而已
成為伊莉的版主,你將獲得更高級和無限的權限。把你感興趣的版面一步步地發展和豐盛,那種滿足感等著你來嚐嚐喔。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3Rank: 3Rank: 3

帖子
3276
積分
1631 點
潛水值
37692 米
5
發表於 2012-6-1 01:51 PM|只看該作者
現在演藝圈好像吹起了一股離婚潮,希望這些新聞不會帶給社會大眾太多影響!!




使用道具檢舉

sky680120 該用戶已被刪除
6
發表於 2012-6-1 03:37 PM|只看該作者
這些明星夫妻在一起要炒作!!生小孩炒作!!開店炒作!!分手吵架炒作!!離婚也炒作!!煩死了
若有安裝色情守門員,可用無界、自由門等軟件瀏覽伊莉。或使用以下網址瀏覽伊莉: http://www.eyny.com:81/index.php

使用道具檢舉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Powered by Discuz!

© Comsenz Inc.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上傳和撰寫 侵犯版權(未經授權)、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