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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0220 發表於 2010-5-28 02:27 PM

氣死人了~~找工作的苦,,,第一天上班的....

找到工作了,三多路上的一家x泰金紙行 第一天上班,店長自己很八卦,,,卻告訴我多做少說,,下班前告訴我明天8:30上班,我今天就上班了...他遲到了10分鐘,,一見面卻告訴我他們有一個同事要回來上班,所以叫我不用去了..我說:那也要給我一天的薪水吧,他說:公司規定要上3天才有薪水,,真是欺負人
如果我不合適,那昨天下午說要說了,,,為什麼這樣欺負人...浪費我的時間,我可以要一天的薪水嗎,,我真的不服氣...<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jangyang 發表於 2010-5-28 04:34 PM

不是很合理的作法...有一種被屈辱的感覺...
以有一個同事要回來上班的名義...
就請人不要來上班...這個是很不合理的...
但...請仔細想想一件事...依小弟的經驗來看...
有部份公司是堅持不"回收"已離職員工的...
主要是因為要求職工的"忠誠度"...
老闆會希望自己的員工具有高忠誠度...
並不會因為一些情緒或其他因素就鬧離職...
把離職當成一種"兒戲"...且要讓員工知曉應尊重"工作"...
今會回收已離職員工而犧牲較資淺的員工...這種體制就不太妥了...
換成是小弟我...也會因此不想待在這家公司...
因何時會被請走也不知道...感受不太好...
小弟個人看法您不待在這家公司或許是比較好的狀況...
當然...工作沒那麼好找是真的...
不過...好的員工更不容易找到...
各大企業公司都期待能找到最適合自己公司的好員工...
只要大大您有本事、實力及時間...應不必擔心找不到好工作的......<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jack28132000 發表於 2010-5-28 07:58 PM

我記得通常好像要有簽合約吧~就是類似工作契約書,要不然我是聽說
至少要上一個禮拜的班才能領薪水,勞基法規定的,不然你可以去查一查
比較清楚,我的話只能參考。

albert7807 發表於 2010-5-28 08:45 PM

這公司是人治的公司非法治,敢問你一天薪資多少?值的告來告去的嗎?花的精神都不只一天的薪水,你應該慶幸早離開這家公司.

louisgogo0107 發表於 2010-5-28 08:48 PM

很差的公司,但一天的薪水也不值得你去煩惱,趕緊打起精神,再打下一份吧<br><br><br><br><br><div></div>

y2k02182001 發表於 2010-5-28 10:23 PM

我記得可以跟公司領一天的工資
沒有什麼要上三天班才可以領的道理
只要你有辦法證明那天你有去上班
如果對方不給薪水~建議你打電話給勞工局問一下
沒有三天不用給錢的道理

fancharg 發表於 2010-5-28 10:50 PM

要不要的回 我想已經是另外一回事了

如果要的回 可是你耽誤了找其他工作的機會 那就不好了

加油囉 祝你找到比這個更好的工作

kagaII 發表於 2010-5-29 12:32 AM

應該是可以跟他要薪水...
他辭退你的理由也是不合勞基規定的
不過沒有訂契約內容..
很難跟他辯...
雖然口頭契約也是契約的一種...
可是沒有第三人做證...
就大家空口說白話了...

心存善念 發表於 2010-5-29 01:46 AM

即使在所謂的"試用期",但也一定要給付薪水,才是正確的;這樣的情況可以要請地方的勞工局申請訴願,但要有相關資料能證明您在那邊曾做過一天,例如當天填的資料及相關通知等等,都備齊了,對方應該是會付一天的錢把事情解決,但可能也不會給您好臉色或好言好語,所以要有心理準備,若真的不服氣,就可以打電話去問看看詳情吧,加油了!

失落客 發表於 2010-5-29 02:03 AM

記得一般公司在任用一名員工時
會有認聘書跟加保險
這些都是有依據的
如果去申訴是合乎法令的
除非所訴不確實
只是值得你這樣玩嗎
還是努力找工作吧<br><br><br><br><br><div></div>

vanillass 發表於 2010-5-29 10:41 AM

你有上一天的班 , 就應該去跟他要薪水
就算覺得不適合其實當你下班就該直說了
店長這種做法很不負責任 , 也不尊重你
別聽信他那種3天的說法 , 本來做1天就是算1天薪水 , 這沒得賴~

aieri 發表於 2010-5-29 12:20 PM

這老闆.......

做白工真的很幹的說

祝你趕快找到好工作拉

abcdab55 發表於 2010-5-29 12:26 PM

喔 照公司規定要三天才能給新
那也有公司規定要一個禮拜的
都沒有政府的明文規定嗎

jungop4 發表於 2010-5-29 01:35 PM

遇到這種的~一定是很不高興~
能拿到薪水是最好~
趕快找下一份吧

奧斯卡 發表於 2010-5-29 01:57 PM

請問進去上班的時候有填寫相關契約書嗎?如果有,條文上有規定才能夠執行要求。<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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