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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認為檢舉魔人應該要附帶檢查精神病嗎?
大家有吃過檢舉達/魔人的虧嗎?這並非反過來指責檢舉者製造社會對立, 而是指出"反社會人格對社會的迫害"
這位某直轄市的大媽, 根據當地地檢署統計,蘇女自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20日期間,檢舉、申訴警員瀆職案件數量共288件,2014年1月至2020年3月20日期間,蘇女因與他人糾紛的而向110報案件數高達1,192件,合計共1,480件檢舉案件。蘇女長期濫行申訴或檢舉,造成行政及司法資源之浪費,更徒使員警因遭行政或司法調查而疲於奔命...
撇開上面蘇大媽浪費政府行政資源不談, 這種人直接造成民眾間的不信任感與社會對立
在這地小人稠的國度裡, 無法支出拓寬道路的成本, 人口密度又養不起捷運跟大眾運輸工具, 大家拼命買車...
某種程度的彈性與包容是必要的, 不然乾脆學大陸用攝影機監控全人民, 24x7都電子執法
與其給老百姓發獎金不如繳進國庫裡, 但這是人民想要的嗎?
所以當某人在一年內頻繁檢舉超過一定次數而被當成檢舉魔人/檢舉達人的時候, 大家覺得這種人要不要附帶檢查精神疾病?
...<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強姦犯、殺人犯、酒駕都有人權了,你覺得呢
這裡是台灣耶 雖說沉迷電玩已經被列為精神病
但本人認為檢舉魔人是否會被列入精神病還有待商確 當然需要~不過就我們的政府錢就可以無罪交保了~
所以一切殺人放火有錢都可以免死的~
這種檢舉達/魔人政府最需要會辦他們才有鬼~ 沒救了,大概附個病例就減免了罪刑一堆人就這樣被寵出來的<br><br><br><br><br><div></div> 笑死,那違規魔人是不是要先關個3.5年再出來
違規魔人沒有反社會人格嗎
沒違規沒檢舉啦 只是檢查了也沒有什麼作用,有病的人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維來看待他們 我覺得知法犯法的才需要去鑑定耶 感覺很難為他們確定症狀欸
應該還是勸導他們不要過度檢舉
如果這種人都要列為有精神病
那檢舉環保的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
有些檢舉環保違規達人
一年光靠檢舉亂丟菸蒂 端丟垃圾
就有上百萬的收入了
肯定也一堆人氣得牙癢癢<br><br><br><br><br><div></div> 請問鄭捷和檢舉魔人有什麼關係?!
檢舉要看是胡亂檢舉.還是真的違規被檢舉!
胡亂檢舉才是浪費社會資源 有人說對了.這裡是台灣.哀.台灣!! 檢查精神病跟檢舉有甚麼關係?
又沒有規定精神病不能檢舉違規
就算真的有精神病,只要沒危險行為,就不能強制治療,甚至不能強制吃藥
精神病在台灣根本天下無敵 只要是人類,就或多或少有數不盡的五花八門病症,所以,這是個無解題。 如果不是精神病 那會有人這樣閒 一直檢舉
就不能告她濫用嗎<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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